方式一
登錄電子稅務局,在企業(yè)名稱旁可以看到當前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第一步:如需查看詳細結果和指標明細。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納稅信用】-【納稅信用管理】功能菜單,或直接搜索“納稅信用管理”進入。
第二步:選擇相應年度,即可看到結果和指標詳情。
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復評。納稅信用復評具體指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認為部分納稅信用指標扣分或直接判級有誤或屬于非自身原因導致,而采取的一種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
對于已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評。納稅信用復評的受理申請時限為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發(fā)布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納入納稅信用管理已滿12個月但因不滿一個評價年度而未參加年度評價的納稅人,可以申請新設立納稅人納稅信用復評。
在【納稅信用管理】頁面,點擊右上角【申請調整】,根據(jù)彈出的確認框,按自身實際需求選擇【申請復評】,點擊【確定】。填寫表單,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
納稅人發(fā)生了失信行為并且主動糾正、消除不良影響后,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恢復其納稅信用。
溫馨提示
納稅信用修復的前提是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年度評價結果無異議,如有異議,應先進行納稅信用復評后再申請納稅信用修復。